俄罗斯国家海关委员会规定,俄罗斯从2000年1月10日,生产的外国汽车制造商在俄罗斯应响应国家质量标准,因此是受认证。 2008年1月1日汽车产品俄罗斯实行欧Ⅲ标准,因此,以前中国商用车企业出口到俄罗斯所做的欧Ⅱ排放认证全部作废,也就是说,一些企业有效期为三年的欧Ⅱ产品认证已经失效。加上7月1日后俄罗斯取消简化手续,中国的商用车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出口形势。2010年1月1日,俄罗斯将按照计划实施欧Ⅳ排放标准,届时,对于中国的商用车企业来说又将是一道‘坎儿’。 2008年7月1日俄罗斯汽车认证执行新规则“55项”。俄罗斯汽车和汽车发动机研究所日前制定了汽车质量检验的新规则(下称“55项”)。对从2008年7月1日起首次申请汽车质量验证的企业将按新规定执行,针对批量生产汽车的质量验证新规定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。“55项”取消了对非《日内瓦协议》(1958年签订)成员国所生产汽车质检证发放实行简化手续的资格,其中包括中国在内。 目前中国客车和载货车都是以小批量(在150辆以下)的形式出口俄罗斯,俄方在质量检验证书发放上给以了手续简化的优惠。根据“55项”规定,7月1日后,中国汽车将需要通过全部的质量检测程序。新规定中,客车按最低要求检验的优惠以及小批量汽车检验优惠均被取消。 俄罗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欧3标准,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《55项》规定,汽车产品销往俄罗斯需要E-MAEK测试才可以申请到汽车产品GOST R型式批准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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